沈榆收好了他的琴,走向温遇旬,肚子贴上他的手臂,正想叫他回家了,手就被人抓住。
很不客气的向下扯的拉力,温遇旬没什么表情,将沈榆的耳朵拉到方便说小声话的位置。
“有人一直在看我们。”
“上次陪你去琴行见过的那个男的,”温遇旬不算礼貌地描述,“你邀请他来的?”
沈榆弯着腰,抬头看了一眼,黎千序的脸在暗处模糊不清,但手边的空酒瓶,一个两个三个四个,连连看完全消除!高分通关!
“我没叫他,大概是自己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到了。”
温遇旬没说信也没说不信,评价道:“他好像很怨怼。”
沈榆闷闷地小声笑出来:“我感觉你也很怨怼。”
怨怼的其中一人并没有反驳沈榆的评价,也不知道在想什么,只是看了他一会儿,将手掌覆到他后颈处,就着坐姿,自下而上地贴上了沈榆的嘴唇。
刚开始是唇肉相贴,原本气氛暧昧,唇上的温度也逐渐升高,温遇旬脸皮厚,完全忽视掉身边的哄闹,然而沈榆脸皮薄,觉得不好意思,因此三心二意,然而很快付出代价。
温遇旬狠咬一口沈榆的下唇,又用力吮了一下,尝到些腥味。
“你干什么。”沈榆像恶作剧礼物盒里的弹簧小丑猛地直起身。
温遇旬看着他,语气淡淡:“他还不走,去把他赶走。”
沈榆笑了笑:“我没权力啊,这种事情二老板应该会比我更有立场吧?”
温遇旬想了一会儿,只好运用更加强烈的视觉冲击,又抬头将沈榆吻住。
周围还有客人说话的声音,然而两人只听见水声呈3d立体循环围绕,没听见角落里“咔擦”一声,原本代表着记录的美好声响,只是此地角落略显偏僻,昏暗透露着心虚,因此只能代表着谁的把柄诞生。
“这位客人,我们要打烊了哦,喜欢欢迎下次再来……”小甄驱赶走一个。
“这位客人,打烊了哦,祝您今天愉快,明天也愉快!”老何又驱赶走一个。
“这位客人……诶??”小甄拿着扫帚簸箕,扫帚瞄准一只瓶盖,射门!瓶盖“叮铃”一声,球进了!视线里又出现一只脚……扫不走,还踩住了他的球筐。
小甄抬头去看那扫不动的庞然大物是什么东西,视线越往上,他越觉得熟悉。
一个胖子,一个巨大的胖子,能一脚踩死十个小甄,那可怜的簸箕被斩于脚下。
“avay哥?”
被叫做avay的球状男子十分不耐烦,甩甩手,意思是让小甄不要打扰,双眼紧盯横过来的手机屏幕。
隶属于duo乐队的鼓手avay,小甄自然是认得的,所以也不是很想要他的签名。此人人高马大,左边纹了一朵鲜艳的玫瑰花,面目留白极大,五官占比极小,看着就很不好招惹,小甄本不想与他有过多交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