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奉命去堡寨送虫齿药和信,莫聆风在看过邬瑾所写王知州一事后,迅给了回信,他带着信刚回来,风尘仆仆,身上还带着堡寨中特有的气味。
那种粗粝、空旷、沙尘、血肉交织在一起的气味,不带任何修饰,像矛,笔直冲到邬瑾鼻端。
“聆风牙还疼吗?”
殷北摇头:“已经好了,姑娘给您带了东西。”
他将手里揣着的长条匣放在案头,然后悄然无声退了出去。
邬瑾将木匣取到身前,打开匣盖,就见匣子里放着一根雪白的长羽。
他不明所以,拿在手中,只觉得这根又粗又硬,应该是猛禽的羽毛。
匣中还放了一封书信,他放下那根不同寻常的羽毛,打开书信细看。
“邬瑾,你真厉害,王运生恐怕要气死了。”
打头一行字,写的还算娟秀,之后越写越潦草,连字都带了火气:“我的牙已经不疼了,但是种将军不许后营给我沙糖!”
写了如此愤怒的一句话之后,她的怒火平息下来,说他们在怀远寨时,金虏偷袭,她骗冯范去要沙糖,冯范去了后营,躲过一劫。
于是她自封为冯范的贵人,冯范跟着她,就能紫气东来,冯范嘴里不信,人却经常在她身边晃悠。
她又说他们在还击金虏时,一只鹰长唳而过,通体雪白,羌人以为神明降临,竟然不分敌我,弃刀不顾,跪地俯身而拜。
战事过后,她在一个羌人手中捡到了这根白色的羽毛,特意让殷北带回来给邬瑾一观。
信的末尾,她说:“邬瑾,这只白鹰给我们带来了好运,我只捡到这一片羽毛送你,让你也看一看白鹰,黄沙万里,日月星辰,在我眼中,也在你眼中。”
邬瑾放下信,看着那根白羽,脑海中一只雪白的雄鹰呈现,毫无保留地对着他出一声厉叫。
于书房一隅,他仿佛看到了横山那一点青绿颜色慢慢铺开去,黄沙以山河为界,不休不止地滚动,日光照耀人的眼睛,风鼓噪人的耳朵。
江山如画,从不吝啬自己的美丽,无论它身上撒的是鲜血还是热泪,都只是一个点缀。
莫聆风和他一同看过这份景色,不同的是,她战甲冷冽,他青衫儒雅,横山上的风,一同吹向了他们二人,将宽大的袖子高高吹起,如火,似云。
放下白羽,他不再回信,而是提笔写下“炮仗”二字。
过年有炮仗,总归会热闹一些。
他奋笔疾书,将这一张过年的单子写的又臭又长,毫无水平,连炒瓜子都写在了其中,写到最后,他看着满满一张纸,也是哑然失笑。
莫府主子少,但是下人多,还有姨娘们,他这零零碎碎的年货单子,只够聆风一个人的。
他换了张纸,再次慢慢写了起来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