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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首(第1页)

人道冥界有三宝,夕阳,冥城,三生石。

我在冥界呆了三年,唯一所见就是那血红的夕阳,洋洋洒洒铺散在冤魂无数、死寂的冥河中,水天融为一色。视野之内黯沉的色泽基调阴森而诡异着,叫我半点体会不出其所谓的宝贵珍稀。

茉茉说,我三年前就是从冥河的另一端飘过来的。给困在河中的冤魂剔成了一具光亮的骷髅,死透了,肋骨卡在河岸边的沙地上,姑且算是搁浅。

她把我捡起来是准备当晾衣杆用的,没想到放在石台上晾了几天,我竟然没声没息的爬起来了,将她吓得不轻。

自那就是我如今现有的,记忆的开始。

我这种干巴巴的形容,空荡荡的颅腔内一点脑浆都无,前世的记忆显而易见是没有了。

后来想想寻常人进个冥府走正道,经由小鬼引路,过了奈何桥就是璀璨的明天。我却走的是水道,好好的身子在万魂冥河之中被啃成了嘎嘣脆的玩意,白惨惨的,自己

看着都瘆人。

得有如此遭遇,可见我前世过得并不好,也便全然没了追溯的必要。

正所谓悟以往之不谏,知来者之可追。作为幽冥鬼界中的一员,我从石台上爬起来之后,自不能从投胎大军中脱离。匆匆忙忙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赶去跳那轮回台,打算积极乐观的去寻一寻我的明天。

可叹的是,未能得出一个好结果。

押送着魂灵的鬼兵道我还有什么放不下,因此也就去不了往生。

可我现在的模样,一把白骨,携带不了二两肉,到底是何处还留恋着前尘

我百思不得其解,以至于第三次跳轮回台不成,略有失望的一把拎起来身边一脸高深莫测、悲切劝诫着让我“莫要执求”的马面,嘎嘣嘎嘣的动着下颌,郁郁道,“你们这个轮回台八成是有了问题。那红尘,我根本连它的枝叶都摸不着,哪里还有什么眷念,怎么就跳不下去了”

这事闹得有点大,有好心的鬼兵匆匆跑一趟奈何桥帮我要了一碗孟婆汤,我接过来时,感激得连连道谢。

需知我自个过奈何桥的时候,那孟婆瞧也不瞧我一眼,更不会分我一口汤了。

我捧着来之不易的汤水咕咚咕咚的喝了,然后那汤水咕咚咕咚的洗刷着我的骨头,淌到地下去了。

鬼兵低头瞅着地面,思量许久,沉吟道,“你先去找点肉来,兴许能将孟婆汤好好装着便了行吧。”

马面捣蒜一般的点头,“正是正是”

我失魂落魄的走了。

自此,我也不再寄托希望于跳一跳轮回台后,便能迎接一个稍带温度的人间暖阳这等的奢侈之事。

茉茉后来宽慰我,道若我不能顺利的入轮回,万万年的要在这冥界待下去,她也是愿意养我的。

我很是动心,并厚起脸皮给她养着了。

茉茉是个温柔的女子,虽然表情有限,照顾人却很细致,更练得一身绝妙的灵术。

大多的鬼魅,譬如我,都忌惮在冥河周遭徘徊,只因那河水之中聚集痴怨鬼魂,倘若一个不慎被拖进冥河,就没可能爬上来了。但茉茉似乎从不忌惮,反倒若无其事的在冥河中洗衣打水,拭脸净手。丝毫不晓,其在岸边低眉

舀水的优雅身姿印在吾等的眼中,何其的英勇剽悍。故而说,能有她罩着,绝然是我的福分。

在冥界的三年,我亲眼见着因茉茉平日的庇护,无所依附的游魂们在冥河下游的小荒地中渐渐聚集,久而久之,便在这落地生根,建了个小村庄。

我乐得给茉茉当个小白脸,混在她身边有吃有住,偶尔再顺应她的爱好陪她冥河边散散步,日子这般的过下来,的确颇为闲适。只是散漫得狠了,显得无趣。

人大多如此,安逸的时候嫌自个太闲,空虚无聊得很,巴不得捣腾出来些事做。待得真正摊上什么事的时候,却又开始打心眼里的向往闲暇时的悠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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