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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一再送别(第4页)

又做了碗和勺子、叉子,方便吃东西。他用给他们看。

做了簪,教她们盘起头。

做了一套桌椅,说:“你们可以比照着这桌椅,用木头做出来,方便生活。”

不知不觉,天色大亮了。

还有一些铁汁没有用完。

他弄了一块圆石头做模具,浇筑了一个一百多斤的铁球。

他说:“暂时没别的了,我必须走了。这个球是我留的一个游戏。你们在这地上画一条线,双手抱着这个铁球,站在线这边往那处扔,谁扔得远就算谁赢。”

简单,粗暴,好学,正适合他们。

练熟了以后,还能方便守城。

就到这里——桑天子终于告别大家,驾着一辆马车走。大祭司的两个丫头坐在车里,狮子也收敛气息趴在车里。而他充当了掌握方向的车夫——在这,赶车这还不是低贱的职业。因为他在做,让好多人生出向往。

车行半日,森林,张弓射箭。

十射不中,他摘了些果子来吃。

狮子跑出去捉了只兔子吃。

大祭司的丫头已经啃了几口干肉,又分享了他摘的果子。

两个丫头一个叫烛青,一个叫烛云,是表姐妹。

她们俩算是大祭司的侄孙女。

听这称呼,便知道大祭司年岁不小。起码五六七八十了。

不过因为修为的关系,有些人老去,有些人还年轻着。或许就是命运吧。

烛青和烛云都是聪明的女孩。

大祭司想培养她们当少祭司,但不一定能成。可即使不成,至少能当个智者。以后造福乡里,或许也能有所成就。

桑天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。

烛青忽然问:“铃铛,你带着弓箭去的,为何没带回猎物?”

桑天子清楚,她不是故意奚落。

巫族脑子一根筋,直来直去。她大概率只是单纯的好奇。

若是聪明人问,他必定左右言其它,跟巫族人相处一段时间,他已有经验,于是说:“闻道有先后,术业有专攻。我不擅长射箭。不过这不代表我拿那野兽没办法,今晚我在树林布置陷阱,不久必有鲜肉。”

烛云更奇怪,问:“啊,这么说你也有不会的?”

桑天子说:“这话说的,好像我什么都该会一样,我又不是生来就什么都知道的人物,我也要向自然学习。再说我还是个孩子。”

烛青问:“噢,那你多大了?”

桑天子说:“算起来,我也十岁多了。”

烛青上下打量,点了点头。

十岁,看起来差不多。

不过她分不清,像桑天子这样的十岁小孩,应该知道多少东西。总觉得眼前这个人,比她认识的所有人都更厉害。

傍晚在森林深处经过,路上有蛇痕,有熊迹,有兽骨。

有狮子在,等闲野兽不敢袭击。

桑天子却不乱妄动,小心慢行,傍晚停下,在一处向阳山洞休息。他捡了些干柴,清理周边,确定安全,然后在山洞里点火。

他说:“你们休息,我去去就来。”

烛青和烛云听话地烤起干肉。

桑天子按百族生存书记载,摘了些认得清的果子和香料,而后来到溪边取水,用大刀叉鱼,眼疾手快地插了三条。他用网兜带走一条,而后他将大刀倒着埋进土里,靠着一棵树,将用剩下的两条大鱼挂在刀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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