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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六章 他于人间行走(第2页)

“我是谁?呵,我是墨奉天,天道选的走狗。”

战斗结束了,结束的很快,快得让人后怕。

至少现在藏在屋子里的赵进财就是这种感觉。

避天珠挂梁上,隔绝天机,提前藏在屋中,步下陷阱,林诡,还是那么的缜密。

只是,让赵进财更为心服的是,此时的林诡,多了几分果决,与狠厉。

魔地无尽的时光,让他少了些装模做样的兴致,一出手,就是死手。

墨奉天不可能活,地下已经埋满了刀气,无论他站在哪,刀气都会斩到他。

而这斩他的刀气,是不二留下的,每一道,都凝结着尊阶的修为,当然,仅仅只是尊阶的修为,又如何能瞬杀一位尊者?

所以瞄准墨奉天,林诡又放出了另一道力量,那是天道自己的力量,是争天时,从天道那里偷来的。

挡住了二和尚的刀气,可墨奉天,挡不住天威。

“这下又消耗了很多,最多三年,魔地的那道刀气,就要维持不住了。”

();()  解决掉墨奉天,林诡回身对赵进财道。

从天道手中偷来力量,维持魔地的时间静止,而当这份力量消解,魔地的时间,便会恢复过来。

只是,那时候,魔地早就已经天翻地覆了。

“三年,够用了。”时间紧迫,赵进财是明白的。

不光是刀气难以再维持,避天珠,也要消耗殆尽了,而一旦消耗完,魔地的一切,天道便可察觉。

“呵,够用就好,在魔地行走了这么多年,我也要在这神洲上,好好走一走了。”

说着,林诡抬起墨奉天的尸体,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,将这尸体,融入了自己的身体中。

“这。。。。。。”

“呵,我家媳妇研究的法门,没有神魂,吞噬躯体壮大自身,魔族之间的争斗,才有意义,气运,才能生发的更加茂盛。”

血肉,被融合,而已然被绞灭的神魂碎渣,则被林诡收入了识海。

一时间,林诡身上的气息,和墨奉天一模一样了。

“能骗过它吗?”

“能的,一条走狗而已,他做的事是合主人意的就行。”

于魔地扮演上苍,让魔地诞生生灵,生发出气运,林诡用天道的视角做事,自然能够理解天道看待事情的角度了。

蝼蚁,它看得没那么精细。

而且,林诡,藏得很深。

这天之后,奉天会盟的墨奉天开始以黑袍加身的形象示人,而其对逆天势力的绞杀,也变得更加缜密与激进。

三年来,他行走在神洲各处,帮助天道承认的正统,设计杀灭那些异端。

当然,这亦是他棋局的一部分,配合着他的行动,魔地的气运,在神洲的那些需要气运的逆天之人们手中,也变得更加畅销。

沈爷沈贝壳的生意,已经在不可察的暗中,越做越大了。

于魔地行走后,林诡,又在人间行走了三年,直到在狂狮国拂柳城里,他看到了那个自称无名,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谋士。

他笑了,因为他的局,完成了闭环。

那天之后不久,他就离开了狂狮国,同一时间,魔族七大魔国的大军,也开始了调动,魔族的圣战,要开启了。

离去的马车上,林诡幽幽地看着晦暗的夜空,喃喃着:

“呵,天老爷,我已经准备好了,你准备好了吗?

该收官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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