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子,栎阳,我就不待了。”过了好久,军市令才长长地叹了口气。
韩翊看了他两眼。
“你们婚礼过后,我想要回彭城。”军市令说出了最让韩翊意外的话。
“我老了。就算是亚父还活着,也是不过耋耄的,我自问活不过他。
我呢,想找个足够聪明的老叟,与我一起共赏夕阳晚景。”
“苟敬不算?”
在韩翊看来,苟敬也算是够聪明的存在,而且,苟敬的身上,有着他不想拒绝的慈父般的温暖。
“奴性太重,我可不会把自己的儿子推到死地。”军市令对苟敬的评价不高。
“韩平呢?”
“太过平庸。不过尔尔。”
在韩翊的心中,家人温暖就好,才能如何,不是最重要的。军市令这么说,让他的心里很不好受。
“小子,要救王后,你得跟我回彭城,回楚国。”军市令说出了韩翊最关心的事。
原来他心中的智叟是刘太公。
韩翊从来不觉得他是一个有智慧的。
“小子,能培养出像刘邦那样的,绝不会是一个平庸之人。只有他,才能保我余生无虞。”
军市令不怕这话传到汉国或者楚国去。
“我会把你这话转达到陈平那里。”
“顺便把我要把你带到彭城去的话也转达到。”军市令声音没带半点感情,再一次强调了这点。
韩翊的眉头皱了起来,彭城里有楚王宫,楚王宫里的王后的两个得力的兄弟,都直接或间接地死在他手上。这次他怕彭城成为第二个龟山。
“过年时你杀过猪没?”
对于军市令的话,韩翊有点懵。
“椎过牛没?”
韩家的三牲,都是闾里的屠夫代劳的,这些个连普通人都看不起的事,韩翊自是连看都没有看赤过的。
“小子,这不会那不会,你太弱了。我儿周推,十来岁就开始杀猪了。十四岁就替闾里人家椎牛了。
他比你强。”
韩翊笑了笑没有吭声。
“听说韩平和苟敬那两只老狗在新郑,你打算把与王姬的婚礼在哪举办?”
韩翊还真没想过,他的几个妇人中,除了仓慈是他必须给予正室名分的,其他的几个,哪怕是项颜,都没有过婚礼。一想到这次婚礼会给那几人带来的伤害,他就觉得难办。
“小子,你不缺金镒。多请请乡邻伤不了你根基。在新郑,你办婚礼;在栎阳,你也得再办一次。”
军市令的话把韩翊雷蒙了。
“这两地婚礼用的三牲,每一头,都得你亲自来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