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头率那是百分之百的。
在地里干活的胡雨薇和沈复华看到路过的苏言,一瞬间就被定住。
这样鲜活的,靓丽的,时髦的苏言,就好像还是那个h市天真无邪的大小姐。
不,此刻的她比曾经的她更张扬自信,更从容淡定。
沈复华情不自禁的喊道:“苏言,你这是要干嘛去?”
苏言寻声看过去,看到沈复华略显沧桑的脸愣了一下,没想到也才两个月不到,他就变得这么沧桑,贵公子形象不复存在。
苏言冷淡的回道:“去镇上,沈知青有什么事吗?”
一旁的胡雨薇原本在嫉妒苏言的美貌,嫉妒她都到了乡下还能穿这么好看的衣服皮鞋,结果反倒被她对沈复华冷淡的态度给震惊到。
苏言以前不是挺喜欢沈大哥的吗?
怎么如今对他如此冷淡,难道只因为朱斌有一份正式工的工资,她就觉得朱斌比沈大哥强了吗?
呵,目光短浅,沈大哥以后是能回城的,而她终将在这里葬送一辈子。
就算穿的再好看又如何,这里有谁会欣赏,能跟h市的繁华相提并论吗?
胡雨薇不屑的想着,表面却装作很热情的样子。
“苏言你这鞋子真好看,花了不少钱吧。”
“也不多,也就二十多块钱吧,朱斌送给我的。”
这一刻胡雨薇差点控制不住自己嫉妒的表情。
朱斌还真是舍得,这么贵的鞋子,差不多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了,他说买就买,说送就送。
当初郑成一个月四十二块的工资,也不见他舍得送一双给自己。
她明明暗示过那么多次,郑成都以乡下路不好走,穿这种皮鞋不适合为由拒绝了她。
如今想来,还不是因为他舍不得,因为他不够爱自己。
如果他能像朱斌对苏言那样对她,她也不至于丢下他不管来这里干什么农活。
胡雨薇把自己巴结沈复华的行为都怪到郑成身上。
苏言没跟两人废话,悠然离去。
只给他们留下一个高贵冷艳的背影。
苏言人虽然走了,心思却活络起来,胡雨薇和沈复华倒是挺般配的,她还挺乐见其成。
苏言去了镇上,第一次收到了苏大哥安排的人寄来的钱。
信里说,他是苏大哥的朋友,受友人之托给她每个月寄o块钱来,希望能帮助她在乡下生活的更好。
所以说,苏大哥给她寄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。
她记得原身这个时候已经跟沈复华有些暧昧了,之所以愿意跟沈复华亲近,除了想回城,就是因为胡雨薇这个时候突然爱打扮起来,特别舍得花钱打扮。
这让原身很嫉妒,同时又渴望回以前那样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生活。
所以才加快了原身被沈复华欺骗的脚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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