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语缓缓,道:“贤侄严重了。”
百里乐人听罢,强撑着起身。
道:“我懂了,说吧,您老要我做什么?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,杀人,还是放火?”
“孤要你阻止百里素鹤。”
怎知他话音刚落,百里乐人想也不想就给拒了,道:“不可能。”
是吗?
明显,这话不能服人。
但百里乐人摸着鼻尖溢出的温热,自嘲的笑了笑。他娘的,到底还是太弱了,这身体根本不经造。
这么点时间,就到了边缘。
垂眸道:“与他有来往的是老不死,不是我。他可能卖老不死一分人情,但不会卖我的。
所以,这事我办不到。”
“而且,在百里家时您也和他有过交谈,你如果要阻止也不会让他带走老不死尸,不是吗?
既然一开始您没阻止,可见后面的事您早已预知。您知道会生什么,却还是默认其展。
也就是说,勒勒的事情会对您造成困扰,但还到不了伤筋动骨。
我说的可对?”
一瞬间,风起云涌。
菰晚风,对此不置可否。
讲穿了,他要的不是百里乐人真的去阻止去干嘛。他要的是百里乐人的反应,这才是关键。
至于女儿,诚如其所言。
自己的闺女,哪能一无所知。
可以低估对方的执着,但不能忽略其本质。
那孩子,是能做出这样的事。
道:“依你之见,该当如何?”
百里乐人倏的抬眸,眼底精光流转,道:“世伯都已经有答案,何必让小侄来献丑。”
“哦?
你也觉得这样更好?”
“呵……那话怎么说来着?
太平盛世,是别人的日子。
人,出不了头。
乱世,是自己的日子。
不出头,便是死。
要争要斗,自然还是乱的好。
不乱,水不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