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瀚說道:「擬旨!」
龐春來沒有動,他眼神不好。
李邦華立即上前,拿起毛筆草擬聖旨。
趙瀚念道:「大同中國之內,除我華夏族裔,余者皆視為外族。外族之間,不可婚姻,當與華夏族裔婚配。外族與華夏族裔結婚生子,三代之後子孫,可視為華夏族裔,屆時方可自由婚姻。」
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,具體聖旨內容,需要李邦華來潤色。
不多時,一封聖旨寫完,趙瀚過目之後簽字,交給制敕房寫成真正的聖旨。
趙瀚繼續說道:「第二道聖旨,澳門之葡萄牙人,今年內必須全部入籍中國。死忠於葡萄牙國王的,全部驅逐出境。既不願離境,又不願入籍者,必須登記為外國暫住人口,每年繳納三十塊銀元的暫住費。入籍之人,視為國人,視為國中外族,外族之間不得婚配。」
這道聖旨,是逼著葡萄牙人做出選擇,要麼忠於中國皇帝,要麼忠於葡萄牙國王。逼著那些葡萄牙人,跟中國人通婚同化。同時,也是徹底收回澳門,澳門官吏全部由朝廷選派。
之所以這麼做,純粹是葡萄牙人沒有利用價值了。
葡萄牙失去了日本市場,失去了馬六甲海峽。又從西班牙獨立,西班牙的美洲白銀,不再通過葡萄牙傳到澳門。這樣一來,澳門對趙瀚還有什麼用?
「第三道聖旨,番邦外國賣到中國之奴隸,不拘男女,全部視為外族僱工,全部都要到官府報備註冊。外族僱工,每年須繳納人頭稅,並且外族僱工之間不得通婚。至於人頭稅幾何,按當地當年三月份的米價收取。一個外族僱工,人頭稅為三十斤精白米折算為銀錢。」
三月份的米價,是一年當中最高的,正值青黃不接之時。
趙瀚沒有徹底卡死外來奴隸,因為各地的妓院需要人,各地的大戶土地也需要人。
皮肉生意,禁絕不了,古往今來,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徹底禁止,中央強勢的時候頂多能禁絕幾十年。
但這種行業,又絕對不能合法化。
道德只是其中一個因素,更多的是為治安考慮。風月行業合法化,必會帶來惡性犯罪,綁架、禁錮、毆打、殺害、販賣人口之類。
不能禁絕,又不能合法,最好的處理方式,就是讓它處於灰色地帶。
不黑不白,可黑可白。
究竟是黑是白,朝廷說了算,視情況而定。最重要的一點,是朝廷要始終擁有控制能力,所以趙瀚勒令從業人員必須全部登記。
還有各地大戶的土地,由於分田和移民,很難招到足夠的佃戶。
而大同朝,早就攤丁入畝,糧稅按田產來計算。這導致大戶和勛貴,田產越多越要賠本,每年閒置許多土地,不種糧食卻要給官府交稅。
已經出現非常神奇的現象,南方各省的一些大戶,由於缺乏商業利潤補充,田產越多就越入不敷出,因此主動把閒田捐贈給朝廷。
如此狀況,不要覺得驚訝,都是強勢政府帶來的結果。
就拿朱元璋那會兒來說,大量江南地區的自耕農甚至小地主,把自己的私田捐給國家做官田,然後全家從農民變成依附於官田的佃戶。因為這樣做,不但可以免除徭役,還能少交苛捐雜稅。
這種獻田投官的做法,在明代中期引發一系列惡果,是張居正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外來「務工人員」不能禁絕,否則大戶就沒法種地了,遲早要把閒田全部捐給朝廷。大戶還好說,為趙瀚打仗的勛貴,賜田獎勵就變成一個笑話,賜給勛貴的田產越多,勛貴需要繳納的糧賦就越多,而且還只出不進,因為招不到佃戶耕種。
賜田,變成一種懲罰!
趙瀚用膝蓋思考,都能猜到是啥情況。朝中的公爵、侯爵,有一個算一個,老家肯定買了奴隸來種田,否則他們早就鬧起來了。
趙瀚只能變奴隸為外國僱工,讓勛貴、大戶的田產,能夠持續耕種收穫。同時,又向這些奴隸僱工收取人頭稅,以此來抑制奴隸僱傭的數量。
等到二三十年後,各省人口增多,大戶和農民都多子多孫,人均土地面積必然被攤薄。
到時候,願意佃耕田產的農民就變多了,就不再需要從國外購買奴隸種田了。
畢竟,不管是南洋還是印度土著,種田技術肯定比不上中國農民。再加上還要收取人頭稅,遠不如招募本土佃戶划算,購買奴隸種地的現象就會漸漸消失。
等到那個時候,便強迫地主釋放奴隸僱工,打散遷居到各地,一兩代之後就能同化為中國人。
什麼法蘭西斯坦,那種情況不會出現在中國。
法國的綠化和黑化,主要原因是兩次世界大戰,本國人口死得實在太多了。二戰之後,國家重建,需要大量廉價勞動力,不得不從殖民地引進黑人補充人口。
而中國呢,估計趙瀚還沒死,人口就已經翻倍。本國都人多地少,只能向外移民擴張,哪容得異族跑來國內攪和?
現在屬於特殊時期的特殊情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