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眼熟?”孟余挠了挠脑袋。
“但方法医,你之前不也见过段世么?”
她愣了愣,有些怔忡,目光迷茫。
“我之前见过?什么时候?”
但孟余反倒被她问懵了。
“啊?哦……不是,我的意思是,你给他做的精神鉴定啊,那你肯定是见过他的啊,没准儿是那时候看到这个疤了吧?”
“哦……”她意识到自己理解错了孟余的意思,转而摇头。
“应该不是,做精神鉴定的时候我没注意到这个疤。”
她又眯起眼,看向段世站在标尺背景墙前、容色凶悍、但憔悴邋遢的正面入监照。
大概是已有先入为主的心理暗示,甚至现在,她看着嫌疑人这张粗犷邋遢的脸,都隐隐开始觉得眼熟,但同时,她却又极为确定,自己身边近处,绝对不曾出现过这张脸。
难道真的,像孟余无意间提示的——
她“之前”,“见过”这个人?
……
成辛以走到方清月身后,静静扫了一眼白纸上的铅笔素描,又看看那种手背朝上、只用食指和中指捏握笔杆的特殊姿势,她的指节纤小,粉白指甲在看守所会客室灯光照映下显出好看又温柔的淡淡色泽。但他的眼角却倏然紧了紧,无端回忆起一些并不令人舒服的过往。
画素描的握笔手势和平时写字、习硬笔书法时握笔不同,所以施力角度、残留的指纹方向都完全不同。而之所以会清楚这一点细节,是因为他心爱的人特别擅长素描,多年以前看她画画时,他们两个人还曾经讨论过这方面握姿区别导致的细节。他无数次见过她画骨头、画人像、或者一时兴起画些寻常风景或小物件。
唯独有那么一次、有整整十六幅铅笔素描画,他却永远没有机会亲眼见到她画出来的过程,甚至就连几幅画本身,也是被尘封了近十年后、直到上周,才终于能够看到她究竟画了什么。
然而那些画上曾沾染过的泪水,终究是已经干涸了。
他默默盯着她的白皙后颈,面上不动声色,但感觉心脏开始绞痛。
……
其他人自然不可能知道成辛以在想什么,孟余只顾着大大咧咧从一边抽了几张纸巾擦头,然后在方清月旁边坐下来,好奇地瞅着方法医重新抽出第二张白纸,两指夹着铅笔杆子,笔尖再度落下,看似随意地簌簌划拉几下,眨眼之间,崭新的头骨大致轮廓就已利落地跃然纸上。
“你要画……他的脸?”
孟余猜测着,想起方法医在公厕弃尸案中展示过的、令他印象贼深刻的那手精湛老练的画功。
但她摇摇头。
“不是现在这张脸。你刚才不是说可能是我‘之前见过’?所以我想试试,向前倒推年龄画一画。”
孟余反应了几秒。
“啥?你是说……你要画段世前几年的长相?”
方清月平淡解释。
“人类面容随着年纪变化,但骨相基础不变,肌理变化具有非常固定的规律。段世今年三十四岁,假设肘部烫疤的伤痕形成时间不低于十年,那么就往前倒推十年——二十四岁,腮部会适当收窄、际线下沉、眼袋回缩。如果需要再继续倒推,到青春期、也就是大概十三四岁的时候,根据他这些年的生活习惯、职业特点等等,做一些模糊的推测是可行的,不过,再精确的数据暂时是算不出来的。”